为全面贯彻司法为民的诉讼服务理念,便利当事人立案,节约诉讼成本,2023年12月起,贺州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立案当事人增设人口信息查询诉讼服务,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诉讼代理人等因案件立案需要,可向对应案件管辖法院申请全国范围内户籍人口信息的查询;
三、人口信息查询工作由人民法院立案庭指定工作人员专职负责,采用专人查询、全程留痕等措施,杜绝信息泄露隐患;
当事人自行查询:1.申请人身份资料原件,2.被查询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3.《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详见附件1)。(如因客观原因,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查询人身份证明材料,应提供明确的被查询人信息,包括被查询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还需提供申请人与被查询人存在何种法律关系证明材料等。)
委托律师申请查询: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的律师事务所证明原件;
委托员工申请查询: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保局打印的缴纳社保证明原件;
委托其他公民申请查询: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材料原件。